李光輝聲稱可預防癌症公開注射血癌細胞?涉醫療廣告恐違法
自由時報 – 2015年2月28日
〔記者吳亮儀、郭逸、黃美珠/綜合報導〕
精神科醫師李光輝昨天當眾把血癌細胞注入體內,指稱如此可預防癌 …
精神科醫師李光輝昨天當眾注射溶液,宣稱把八億七千多萬個血癌細胞注入體內,並說如此可預防癌症,呼籲政府放寬癌症臨床試驗規定。但此舉有醫療廣告之嫌,若證實違反《醫療法》,可罰五到廿五萬元;若遭移送懲戒委員會,最重可吊銷醫師執照。
李光輝昨天在台北市生醫公司辦公室舉行記者會,當眾以靜脈注射法注射血癌細胞,宣稱溶液內有八億七千多萬個血癌細胞,但他體內免疫力夠,能抵抗血癌,想藉此證明人體也能自然抵抗癌細胞。
衛福部質疑違反醫療法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王宗曦表示,替自己注射沒有違法,但在媒體前公開注射,就有醫療廣告嫌疑。
李光輝卻說他是「以身試毒」,用自己身體試驗致癌細胞,沒有廣告醫療器材或產品,不擔心調查。至於精神科醫師為何要研究身體免疫系統?李光輝說,精神科和免疫力也有關。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劉越萍表示,李光輝「聲稱」自體施打血癌細胞,但注射物內容尚未查驗,此刻還無法討論是否違法。
李光輝的醫師執業登記證在新竹縣,掛名關西培靈醫院院長,新竹縣衛生局局長殷東成說,已約他今天下午到案說明。培靈醫院強調,那是李光輝個人行為。李光輝並不諱言自己身兼某細胞儲存公司的董事長,若未來政府放寬法律,對醫療市場都會有極大助益。
李籲放寬癌症臨床試驗
李光輝說澳洲醫師瓦倫與馬歇爾當年吞入一湯匙幽門桿菌,結果真的罹患胃癌,因而研究出幽門桿菌的確是導致胃癌的主因,2005年兩人還因此獲頒諾貝爾醫學獎。反觀台灣人體免疫細胞療法法規太過嚴格,政府應修法放寬限制。
衛福部藥品組組長劉麗玲強調,人體臨床試驗「急不得」!計畫書得先送食藥署審查,通過後要做一到三期人體臨床試驗,且藥品須再經食藥署審查核准,才可治療患者。
涉醫療廣告?衛局派員稽查
作者:【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電】 | 台灣新生報 – 2015年2月28日
醫師李光輝今天自己注射血癌細胞,以身試癌,催生癌症免疫療法。台北市衛生局派員稽查是否涉及醫療廣告,將相關事證轉新竹縣衛生局。
李光輝今天召開記者會,將血癌細胞打入自己體內。他表示,以身試癌的用意在於凸顯衛福部落伍,跟不上免疫細胞治癌的趨勢,呼籲催生癌症免疫療法。
衛福部醫事司認為,李光輝恐怕有違法醫療廣告之嫌,請台北市衛生局派員前往了解。衛生局稽查後表示,已將相關事證轉交新竹縣衛生局後續調查。
至於李光輝呼籲修法部分。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李光輝訴求修正藥事法第四十四條及人體試驗管理辦法第十六條部分,屬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立法權責,建議循正常管道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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