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體系從業員與病人都可獲益
作者:本報訊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3月15日
中國時報【本報訊】
中國大陸廣大且有待發展的醫療市場,將提供台灣優質業者脫胎換骨、快速發展的機會,「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生效後,台灣醫療機構不僅可以利用其眾多的需求者來精進醫技和營運模式,從業人員和機構都將獲得更高的收益,並將部分獲利用來提升台灣本地的醫療設備和技術,將台灣醫療水準推升到世界一流的水準,病人也可以獲得更好的照顧。
依照服貿協議的開放清單,台灣將允許對岸在台以合資方式設立醫院,但非台籍的董事不可超過三分之一,且全部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必須具由台灣醫事人員資格。另外,允許對岸在台以合夥型態設立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大陸出資比例須低於一半。換句話說,台灣僅允許大陸來台設立少數股權性質的醫院和(小型)療養院;以台灣醫療機構的服務水準遠超過大陸,以及其醫事人員不得來台提供服務來看,除了可能會提供台灣老人和身心障礙者更多的服務、雇用更多的本地就業者外,不至於對台灣的醫療相關就業機會造成衝擊。
反過來看,大陸將允許台灣的醫院在大陸與其醫療機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合資、合作或甚至獨資的方式設立醫療機構;不過,獨資設立的機構只限於省會和直轄市,由中央審批;其他則由省級衛生主管審批,設立標準按召大陸單位或個人之要求條件。也就是說,到大陸獨資設立醫療院所是允許的,但設立地點限於大城市,條件也會高於一般。台灣具有相關學歷和技術資格之自然人可以進入大陸提供臨時性醫療服務,每次可申請兩年多次簽註,有需要時可以申請延期。在台灣同樣存在經營優勢的養老機構方面,台灣業者可以在福建、廣東以獨資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舉辦養老及殘疾福利機構;而提供服務的自然人同樣可以取得兩年內的停留簽註和申請延長。
基於上述的相對開放,我們可以預期,部分台灣醫療機構和養老、復健機構將會獨資或合作地在中國大陸設立機構提供服務。特別是在醫療美容、健康檢查、牙醫、養老復健村等已經在對岸存有良好口碑的醫療服務領域,將會有越來越多來自台灣的投資。其結果將提供許多機會,讓台灣在這些專業項目的醫師利用閒暇時間,到對岸提供精湛的技術服務,獲得額外的報酬。
其次,可以讓在台灣已經難以經營的醫療項目,如婦產、幼兒等科目專業醫院和醫師,獲得在對岸提供優質服務的機會,發展其「第二春」。
其三,台灣訓練有素且經驗豐富的護理人員,將有機會到對岸去提供護理人員訓練,協助對岸培訓優良的護理人員,並獲得較佳的報酬。
其四,這些醫療相關機構的前進,將因過去習慣使用許多的本地醫療器材,而帶動台產醫療產品對大陸的出口;台產醫療器材得以透過這些台資醫院和療養院復健機構而有機會在大陸發展。
其五、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內的醫療院所可以和這些台資醫院合作,就本身服務卓越的項目,透過它們轉介病患迅速到台灣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就診,獲得「健保」以外的高端收益。最後,雖然並不容易,但是成長中的台灣製藥業,未來將有機會透過台資醫院,逐步發展在大陸的醫藥市場。
當然,中國大陸廣大的醫療市場並不保證前往發展必然成功。由於社會主義思想濃厚,市場經濟的機制仍在逐步發展;因此無論在政策上、人才上、資金上、品牌建立上都有各種障礙,需要按部就班、耐心克服。但是,「兩岸服貿協議」對台醫療市場擴大開放,是台灣醫療相關產業的一大利基,絕對要好好把握,在互利之下迎風高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