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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女律師姜俐玲「Qray-FRX飛梭光電拉皮手術」淺二度灼傷新北市正隆聯合診所醫師郭元成判拘30

20140120

孫友廉.報導

 

43歲女律師姜俐玲,20107月間到新北市正隆聯合診所,由醫師郭元成進行「Qray-FRX飛梭光電拉皮手術」,卻在痛覺耐受度重疊測試時,造成姜女右臉5公分長,0.5公分寬的淺二度灼傷。

新北地院日前宣判,認為郭男早知姜女數天前已皮膚過敏,卻仍施打較高的130焦耳劑量,造成灼傷已有疏失,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郭男拘役30天,可用3萬元易科罰金。姜女說判太輕;郭男則強調無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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