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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要改革,就必須激進!
2014-10-14 
天下雜誌 558    
/南方朔(作者為作家、詩人及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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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激進,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然而十九世紀的大英帝國盛世,正是建立在「激進派」改革的基礎上。華人社會自由民主進步緩慢,就是少了「激進派」
在漢人社會裡,「激進派」或「基進派」(Radicals)早已被說成像洪水猛獸一樣,是個可怕的標籤。但在英國史上,今天的自由民主和公正價值,全部都是「激進派」所建立的,「激進派」在英國是光榮的勳章。
十八世紀的英國是民主自由崇揚的時代,哲學和政治的激進派居功至偉。我在此想談的是十九世紀由政治「激進派」所領導的兩次大改革,第一次是1832年的「大改革法案」(Reform Act 1832),第二次是1867年的「二次改革法案」(Second Reform Act 1867)。後代的歷史學家喜歡說十九世紀是維多利亞女王創造的大英帝國盛世,這個盛世的真正功臣全都是「激進派」!
第一次大改革的動力起源於1820年代末,當時經濟下滑,抗議運動此起彼落,要求政治與經濟改革。而當時的首相威靈頓公爵(Field Marshal Arthur Wellesley, 1st Duke of Wellington)是保守黨( Tory party),反對改革,遂在1830年失去政權,由「激進的抗議派」輝格黨Whig Party領袖格雷伯爵Charles Grey, 2nd Earl Grey出任首相。
由於當時貴族院仍在保守派手上,改革無望,於是他以革命的威脅已在弦上,向英王威廉四世(William IV of the United Kingdom施壓。傾向於改革的英王遂做出英國史上著名的「歷史性姿態讓步」,改革了貴族院,保守派全被趕走,「大改革法案」遂得以通過。
格雷伯爵後來承認,「我推動大改革的原則,就是要使英國避免掉一次革命。」這次改革,使英國的選民由四十萬劇增為六十八萬,替後來的普選奠定了基礎。
當新的下院議員選出後,威靈頓公爵表示:「在我一生裡,從沒看過那麼多令人悚然心驚的卑鄙傢伙。」但這些他看不起的傢伙,卻是英國民主的真正基礎。這也證明了一個最基本的道理,民主並不是洪水猛獸,統治者以人民有沒有水準,作為專制或寡頭政治的理由,是站不住腳的。
至於1867年的「二次改革法案」,它是由「保守的激進派」狄斯雷里(Benjamin Disraeli)所推動。他是義大利猶太裔,在第一次改革前根本不可能成為國會議員,因此他早年以寫小說出道,後來娶了富妻,有財力和名望,成為「激進派」議員。
狄斯雷理是保守黨的異端,在首相任內推動第二次改革,許多工人階級有了選舉權,選民數增至男子的40%。他致力於社會改革和擴張的外交政策,支持王室,乃是維多利亞女王(Queen Victoria )最信任的臣子。
因此英國「激進派」是傑出的,他們在十八世紀確定了自由民主的進步價值,十九世紀兩次基本的改革,使英國避免革命的風險。維多利亞女王於18371901年在位,是大英帝國的黃金年代,這個盛世都是「激進派」的功績。
因此,「激進派」並不可怕,他們證明了一個道理,要改革就必須從最根本處改起。要改革,就必須激進,只有激進,才可能改革。

華人社會在中台港都進步緩慢,就是少了「激進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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