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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雪印」,台灣的「頂新」

【聯合報社論】 2014.10.14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體現,也是政府與人民之間信賴的基礎。但近期台灣爆發連串的黑心油事件,不僅許多上游油廠一夕崩毀,也讓下游食品業慘遭株連,同時重創了台灣小吃王國的形象。食品安全除了依賴政府的嚴格執法及有效管理之外,必須仰賴企業的道德自律,別無良方。

 

從近年一波波食安危機看,我們發現政府不僅對於食品安全的把關不嚴,中央與地方政府的監督權責分工不清,同時相關法令也無法隨著科技進步而與時俱進。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對於食品的監督仍只侷限於賣場,而無法早一步進到工廠,甚至將觸角伸向原料。可見,台灣仍然停留在「食品衛生」的階段,尚未進步到「食品安全」的時代。

 

從許多老牌企業捲入假油事件,可以發現,藉由業者「自律管理」的方式其實存在很大的漏洞;企業「選手兼裁判」主導食品安全,使GMP制度淪為形式。許多不肖廠商為了賺取暴利,甚至竄改或偽造合格標籤,混淆消費者的耳目。由此,可見政府公權力已失去積極監督作用。

 

要檢討此一缺失,日本的例子或可供借鏡。日本向以對食品安全把關嚴格著稱,事實上,1990年前後日本也曾爆發連串的食安醜聞,歷經一次次陣痛。例如:北海道的Meat Hope公司涉嫌將廉價豬肉混進牛肉之中加工,偽裝成高級和牛販售圖利;北海道的巧克力品牌白色戀人則竄改包裝上的賞味期限,把過期的巧克力賣給消費者;高級的日本料理店船場吉兆,則將顧客吃剩的菜回收再包裝販售。由此可見,商人無良,舉世皆同。

 

而真正促成日本政府決心修改「食品衛生法」的,是2000年爆發的雪印牛乳中毒事件。此一事件的起因,是著名的雪印公司位於北海道的牛乳工廠,那年三月底因故停電三小時,但在復電後重新啟動生產線時,廠方卻未當即把停電期間感染葡萄球菌的生乳廢棄,反而將之製造成低脂牛乳販售。結果,關西地區有一萬五千人因此中毒,成為日本戰後最大規模的食物中毒事件。有七十五年歷史的雪印公司,也在民眾的集體抵制下,宣告破產。

 

這個事件,讓日本政府決定廢棄過時的「食品衛生法」,重新訂定「食品安全基本法」,使日本正式邁入「食品安全」時代。在「食品安全基本法」中,強調對食品從「產地」到「餐桌」全過程的監督,具有預防性、透明性及適應性等三項特性:

首先,在預防性方面:大幅提升政府監管食品安全的位階,從原先的部會提高至內閣府。在「內閣府」(相當於我國的行政院)之下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由七名獨立委員組成,下設調查局及事務局,事務局下並設有安全評估科、訊息公告科及緊急應對科。七名委員獨立行使職權,其主要職責在於食品安全的風險評估,及預防食品危機的發生。

其次,在透明性方面:強化相關部會的橫向聯繫,在日本各部會當中,與食品安全有相關的便是「厚生勞動省」及「農林水產省」,厚生勞動省負責食品添加物的安全稽查,農林水產省負責稽查農產品及水產品的安全。「食安基本法」明訂,這兩個部會訊息要相互流通,並支援的跨部會合作,其主要職責在食安的風險管理並提供透明化的訊息。

第三,在適應性方面:這部「食安基本法」並非一成不變,從2003年制定後,總計修正達十五次之多。例如,2008年爆發「船場吉兆」餐廳以偽牛肉及上過桌的菜餚奉客的醜聞後,便修法成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目的在於全面而科學地監控食品移動的全過程,不僅要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而準確地查明原因,追回問題食品,還要促進監管措施的透明化。亦即,日本的食品安全法令是與時俱進。

 

從日本的經驗,我們可以發現,從產地到餐桌的全面監控、預防性及透明化的訊息、和法令的與時俱進,是遏制黑心廠商造假並重拾民眾食安信心的三大利器。

馬總統信誓旦旦說不會放過任何黑心廠商,但是,人們似乎還沒看到政府真正的決心。政府何不以日本為鑑,在民氣可用的情況下,全面重建我國的食品安全機制,讓台灣邁向真正的「食品安全」時代。

 

2014/10/14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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